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规范校园周边经营环境,日前,县消保委、县市场监管局开展城区范围校园周边市场环境专项治理。
此次专项治理,县消保委、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烟草局、县文旅局等七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重点聚焦校园周边的食杂店、超市、文娱用品店等校园周边商铺,重点检查经营资质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制品;是否发布、经营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广告、食品、文体用品、玩具、盲盒、图书、音像制品;是否违法设置烟、酒、食品摊点、彩票销售网点、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是否存在向学生出租手机、寄存手机、为学生手机充电服务行为;是否存在诱导未成年学生存款消费等违法行为。并对经营的食品、玩具等商品是否存在问题做了同步检查。
检查中,执法人员对学校周边商铺贯宣《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对校园周边商铺不得向学生出租手机、寄存手机、为学生手机充电服务和诱导未成年学生存款消费等违规行为进行了大力宣传。同时公布了举报电话,并张贴了“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宣传标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