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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共享法庭”圆满调解首例消费纠纷

时间:2023-04-26 作者:佚名来源:浙江消费维权网

  近日,龙游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共享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减肥训练受伤问题引起的消费纠纷案件。这是自去年8月成立“共享法庭”以来成功化解的首例消费案例,受到消费者、商家的一致好评。

  

  据了解,消费者在商家报名参加减肥训练,导致其膝盖半月板骨裂,在家休养了三个月,要求商家退还培训费,以及赔偿其三个月护理费和营养费。消费者多次要求商家给个说法,但商家一直没有一个说法,遂向龙游县消保委寻求帮助。龙游县消保委指派调解员进行调解,但双方仍就赔偿数额未达成一致意见,调解无果。为促成调解,龙游县消保委启用“共享法庭”,特邀龙游县人民法院的法官现场释法并进行协助调解。最后,这起消费维权纠纷在调解员和法官共同调解下,双方基本达成一致,商家同意退还未发生培训费用,并按一定比例支付护理费和营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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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游县消保委根据调解纠纷标的大小和调解双方心理价位的差距,将消费调解难度分为“一般、偏难、难”三类,难度“一般”的由消保委工作人员自行调解,“偏难”的由“共享法庭”法官线上调解,“难”的则由“共享法庭”法官现场调解,通过分类调处模式化解消费纠纷。

  

  消费维权“共享法庭”的启用,进一步深化了诉调对接工作机制,让司法力量提前介入消费调解,借助法官的专业能力,增强市场监管部门的自身调解能力,共同推进消费纠纷调处工作机制的多元化、数字化,助推消费纠纷通过非诉讼方式得到圆满解决。


原文链接:https://www.zj315.org/News/ArticleDetail.aspx?iIY2ISQvqOAFhR0C12ygu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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