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礼品调研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礼品资讯 > 正文

网售处方药实行实名制 新规12月1日起实施

时间:2022-09-08 作者:佚名来源: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发布《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对药品网络销售管理、平台责任履行、监督检查措施及法律责任作出了规定。文件明确,七类药品不得网售,网售处方药实行实名制。

  

  文件表示,通过网络向个人销售处方药的,应当确保处方来源真实、可靠,并实行实名制。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应当与电子处方提供单位签订协议,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方审核调配,对已经使用的电子处方进行标记,避免处方重复使用。第三方平台承接电子处方的,应当对电子处方提供单位的情况进行核实,并签订协议。药品网络零售企业接收的处方为纸质处方影印版本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处方重复使用。

  

  “处方药网络销售历经了明确禁止、开放探索和有序放开三个阶段。整体上看,随着大众对于远程问诊、线上购药需求的激增,处方药网络销售在新的大环境下在逐步有序松绑。监管要求的明确和细化,为行业发展和建设提供了路径,也便于推动良性发展。”一家互联网医院有关负责人告诉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文件明确,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不得在网络上销售,具体目录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

  


原文链接:http://www.hn315.net.cn/newones.asp?id=10806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礼品调研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人源汇志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联系QQ:871104617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