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礼品调研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实用信息 > 正文

市、区两级消保委联调 化解退费纠纷

时间:2022-08-27 作者:佚名来源: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近期,我委收到消费者曹女士的投诉,反映其2021年11月为孩子报名购买了美术培训课程价值4000余元,商家因为店面租赁到期而撤场,提出学员可以选择到其他校区上课或者退还剩余课程费用,但退费需要分多期退还,消费者认为缴费的时候是一次全款交的,退费也需一次性退款,双方产生纠纷。

  消保委接到投诉后,联合商家所在地的庐阳区消保委组织双方进行现场调解。

  经过调解,商家跟消费者充分沟通,考虑到彼此的困难,各自都作出了让步,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经营者分两次退还消费者剩余费用。

  市消费者维权律师服务团副团长李霆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本案中双方签订的培训合同对上课地点有明确约定,但因经营场所租赁到期未能续租,商家无法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义务,构成违约,应抱着积极的态度与消费者协商沟通,对不愿变更地点上课的消费者应尊重其选择,将剩余的预付款退回消费者。


原文链接:https://www.ah315.cn/display.asp?id=138408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礼品调研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人源汇志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
联系QQ:871104617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