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至10日,省消费者委员会对申请已完成初审工作的潜江市开展省级消费教育基地考核验收工作。潜江市市场监管局局长李勇、副局长何正发、市消委负责人柳春龙等陪同考核调研。
为全面贯彻省政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放心舒心消费在湖北”活动,落实《消法》赋予消费者组织关于消费教育的法定首项职能,发动更多社会力量和资源参与消费教育工作,不断提升我省消费者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省消委在全省范围内依据《湖北省消费教育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创建并考核“湖北省消费教育基地”。对照《基地考核评分标准》,得分高于100分的合格单位,授予或继续持有“湖北省消费教育基地”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得分低于100分的不合格单位撤销“湖北省消费教育基地”称号,并收回牌匾及证书。
省消委考核组对潜江市华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家省级消费教育基地进行考核,检查消费教育基地在自愿创建、教学优势开发、设施人员制度、教学活动开展、消费维权处理、宣传工作影响及是否存在一票否决等方面情况,核实创建单位自评、市州复评得分。
省消委秘书长陈方军对湖北蜂之宝蜂业有限公司依托公司蜂蜜文化馆申报蜂产品消费教育基地,湖北省国营熊口农场综合厂依托农场基础设施及特色产品申报红色农垦小镇消费教育基地表示肯定,蜂之宝公司和熊口农场创建意愿主动、产品优质、管理规范、具有消费教育优势和正面宣传积极性,达到创建省级消费基地标准。
陈方军指出,潜江市省级消费教育基地创建工作开展扎实,建设质量高、速度快,为全省顺利完成省级消费教育基地考核验收开了一个好头,希望今后切实发挥省级消费教育基地作用,传授消费知识和维权技能,宣传湖北知名商品和服务,达到消费者受教育、经营者更诚信、好商品(服务)被推广的三赢创建目的与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