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规范国庆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的提醒告诫书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国庆假期将至,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消费环境,现对全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加强价格自律,规范价格行为,不得利用价格手段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二、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经营者要严格执行定价标准,不得通过各种形式变相提高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者要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合理制定商品价格,切实履行价格承诺,主动保存交易信息记录。
三、经营者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规定明码标价,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四、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虚假标价、虚假折扣、虚假减价、低价诱骗高价结算、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价格承诺。
五、各行业协会或其他单位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推动相关商品和服务价格大幅度上涨;不得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强制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变相大幅度提高商品或者服务价格;不得在成本未明显增加时大幅度提高商品和服务价格。
六、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便民疏导点)、批发市场及政府保供企业经营者要自觉维护节日期间商品价格稳定,特别是粮、油、米、面、肉、蛋、菜、奶等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稳定。旅游景区要严格落实门票价格及优惠政策,不得捆绑销售、价外加价或强制收取其他费用。酒店、民宿经营者要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在电商平台等渠道预订客房订单生效的情况下单方毁约。海鲜排档等餐饮服务经营者、旅游购物点、婚纱摄影、旅游水果、水上户外运动、农家乐、旅行社、娱乐场所等行业经营者要规范明码标价,不得捆绑销售、低标高结。机场、火车站、客运站、港口码头和出租车公司及其他交通运输环节经营主体要做好票价公示工作,严格遵守价格政策,不得超标准收费、强行收费。
七、网络交易平台内经营者不得在首页或其他显著位置标示低于其在详情页面标示的价格,公布的促销活动范围、规则不得与实际促销活动范围、规则不一致,以及其他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标示和价格促销行为。
各行业经营者要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积极开展自查整改,进一步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国庆节日期间市场巡查检查力度,对提醒告诫后拒不整改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通过媒体公开曝光,确保国庆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稳定。广大群众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原标题:三亚发布提醒告诫书)